門諾醫院圖書館閱覽及借閱規則

91年1月22日第一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
 服 務 對 象

  1. 本院員工、門諾基金會、新美崙企業員工(身份別A)
  2. 本院特約醫師、實習醫師(身份別B)
  3. 本院護生、見習醫師及各校指導老師(身份別C)
  4. 院外開業醫師及他院醫師(身份別D)

 服 務 時 間

週一~週五 08:00 A.M.~07:00 P.M.

08:00 A.M.~12:00 P.M.

週日及國定假日閉館

 

 服 務 方 式 

  1. 本館館藏除視聽資料(使用規則詳見視聽中心管理辦法)外,採開架式管理,

    讀者可自行選取所需資料,於館內使用或憑相關證件至服務台辦理外借手續。

    讀者借閱資料應持本人有效證件,不得使用他人證件,違者停止雙方借書權

    利3個月。

二、借書證之辦理

  1. 本院員工及相關企業員工憑識別證,加貼圖書館讀者條碼即可掃讀條碼借書
    ,不需辦證。

  2. 本院特約醫師、實習醫師,憑各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,親至本館新增讀者檔
    並加貼 條碼於臨時識別證上即可,該證僅限於有效期間內在本館借書。

  3. 開業醫師憑本館核發之借書證。
    (相關規定詳見院外開業醫師及他院醫師使用辦法

 借 閱 規 則

一、各類型讀者及資料借閱相關規定

讀者身份別è

(Y)(N)外借

借閱
數量

借期
()

續借
()

逾期罰款
(每件每日/每時NT$)

D

中西文圖書

Y

Y

N

Y

10

14

14

過期休閒

Y

Y

N

N

14

14

過期醫學*未裝訂者

72小時

72小時

N

N

當期休閒*
當期醫學*

隔夜

隔夜

N

N

視 聽 資 料

休閒性

Y

Y

N

N

醫學類

N

N

N

N

-

-

-

-

參考工具書R*

N

N

N

N

-

-

-

-

須本人親自憑證至服務台辦理。外借資料均附有加蓋到期日之到期單,
提醒讀者應還日期。

 

本人或委託他人代還皆可。讀者於本館閉館時間還書,可直接投入圖書館大門前

還書箱。本館於每一開館日上午10:00固定收取讀者投入還書箱之資料,並自動將

取出資料之還書日期設定為前一開館日(例如:星期一早上10:00取出之資料,視

為上星期六還書)。

 

 過期及當期醫學期刊、當期休閒期刊,讀者身份別為A者,得於閉館前1小時內至

 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,但必須在次一開館日開館後1小時內歸還,否則視為逾期,

 逾期罰款按“小時”計,每小時罰5元,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。

 

 讀者欲借之圖書資如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。預約冊數每人以2冊為限。預約書

 館後,本館立即發通知給預約者到館取書,預約保留期限為該書被歸還後3日

 逾時視同棄權。

 

 讀者外借之中西文圖書、過期休閒期刊及非醫學類視聽資料借期滿,如無他人預約

 且未逾期,可續借乙次,借期與初借期同。讀者可親自到館、電話通知或線上自行

 理續借。新的到期日自續借當日起重新計算,請於書後到期單上註明,以免逾期。

 

讀者外借資料逾期,本館將E-mail逾期通知單並公告於圖書館公佈欄。逾期未歸還
者,
本館得按日或時科以逾期罰款每件每日新台幣5元,按日累加。
讀者身份 A 和 B 者,逾期 罰款 金額由成本課從薪資扣抵。

 

 

 圖書資料逾期未還或逾期罰款未繳清者,暫停其借書權利。

 

 本館新購入之圖書資料展示期為14天,展示期間限館內使用,但接受預約。

 展示期結束後推薦此書者可享有第一順位借閱權,其次為預約者。

 

借閱之圖書資料如有遺失、污損或撕毁等情事,一律以實際購入價格乘2倍之現金

賠償。所借圖書如遺失,請立即到館辦理賠償手續,以免因逾期而被停止借書權利

。讀者身份A和B者,賠償金額由成本課從薪資扣抵。

 

 本館遇編目、清點、裝訂或其他必要情況時,得隨要求讀者提前歸還借出資料。

 

 規 則 修 訂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